但协议签定后,陈洪却一直没有兑现。“他是我市一家大企业的董事长,当时已有了数千万资产。”多次讨要无果,小敏决定诉诸法院。
法院立案后,小敏还给女儿做了亲子鉴定,证实女儿确系她和陈洪所生。
昨天庭审时,陈洪本人没有到庭,因其律师以涉及隐私为由的申请,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庭审结束后,小敏向记者透露,陈的辩护律师庭审时认为该分手协议无效,并指出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陈洪的行为也侵犯了其妻子的财产权。同时,该律师还表示,小敏是明知陈洪已婚而自愿与其同居的。
双方在庭审时都表示,愿意私下再进行调解,法官同意给双方一定期限进行调解。如果达不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
庭审中,小敏还向陈洪的律师表示,可以放弃索要自己的精神、生活补偿费70万元,但女儿的抚养费用110万元不能少。
小敏表示,如果官司败诉,她将起诉对方重婚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昨日在雾都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里,28岁的小敏向记者讲述了她的故事。
“到现在我还认为,除了钱方面,他还是一个完美的男人。”多数时候,小敏还习惯地称陈洪为“老公”。“1997年5月18日,我永远记得,这是我们相识的纪念日。”朋友聚会上,小敏认识了当时29岁的陈洪。“朋友说他还没女朋友,大家都开玩笑将我和他凑在一起。”吃完饭已经很晚,陈洪开着他的红旗车送小敏回家。“他相貌平平但很有气质,事业有成又单身,那晚开始,我连续6天都梦见他。”
在陈洪的追求下,小敏很快开始了与陈洪的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日子我们很幸福,我甚至吃饭不用动筷子,在家不用走路,他对我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