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到了1975年,生活依然贫困,更令杨老太揪心的是丈夫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时不时还要殴打她,忍无可忍之下,杨老太决定离开这个家,这一年,儿子小梁18岁,女儿小英14岁、小珍12岁。之后,杨老太也回来过,但与丈夫办了离婚手续后又走了。
家庭极度贫困,但生活还得继续。靠着自身努力,梁家三兄妹陆续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1999年,他们的父亲去世了。而对于母亲,他们的记忆越来越淡。
再说杨老太,她后来嫁的丈夫在2007年去世了,由于年事已高,她决定回到嘉兴寻找自己的儿女。
杨老太的突然到来,给儿女的小家庭都带来了不小的波动,她只能先住到弟弟家里,这一住又是4年。其间,杨老太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但子女们一直都没有承担赡养义务。
由于种种原因,杨老太在弟弟家也住不下去了,最终,家庭矛盾闹上了法庭。
“尽管杨老太在3个儿女年幼时离家改嫁,但3个儿女不能因此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现在杨老太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无自有或承租房屋,3个儿女理应团结互助,妥善安排好母亲的住房,共同照顾好母亲的晚年生活,在物质上提供保障,在精神上给予安慰,承担起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