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试点,全面推进。以点促面,是各项顺利开展的有效方法。石家庄市深泽县计生工作较薄弱,抚养费欠帐较多,针对此,该县以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坚持县委书记充当抚养费征收“总指挥”,法院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等做法,奋力攻坚,大打计生工作翻身仗,取得了在一个多月时间征收300多万元的好成绩。我市及时抓住这个典型,总结推广其经验,为各县(市)区开展征收活动树立了信心。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宣传,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氛围。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大等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等特点,积极面向广大群众宣传“一法三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明白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社会补偿性的行征收费,不是行政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一种国家行为,计生部门只是在履行职责;使群众明白设置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在于运用经济制约手段和措施,达到规范生育行为,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有计划开发、利用社会资源的调节作用,最终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使群众明白国家现行政策没有变,党和国家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没有变,国家对计生家庭的奖励优待没有变,对政策外生育的处罚力度没有变,澄清一些群众只要交钱就可以生孩子的错误认识。同时,加大反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对有能力但拒不交纳者,发现一例,曝光一例,处理一例,就案讲法,教育一片。
(三)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多部门参与是抚养费征收的主要特点,没有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明确的责任,就会打乱仗,不能顺利完成征收任务。要把征收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计生、法院等相关部门都有明确任务分工;征收中要实行包干责任制,市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育龄妇女小组长包人,一包到底,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稳固的征收网络。
(四)协调联动,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社会扶养费征收办法》也都明确了法院等相关部门在抚养费征收中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要把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放在突出位置。要成立由组织、纪检、公安、宣传、计生等部门参加的征收领导小组以及由法院、公安、计生部门参加的综合执法队伍,加强统一领导、调度,保证各相关部门既明确分工又密切合作,对计划生育案件快立、快查、快办,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五)严格要求,依法征收。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厚此薄彼,不但不能较好地遏制外生,而且会损害计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得不偿失。为此,在征收中必须坚持做到“七个”严格,依法征收、文明执法。一是严格征收主体。征收前首先对征收主体“验明证身”,明确规定征收的主体是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生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级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征收,征收者要持证上岗,挂牌征收。二是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七个不准”,坚决杜绝非法关押和不经法定程序以群众财物抵缴社会抚养费的行为发生。四是严格执法程序。要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征收决定、制作征收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进行。五是严格征收标准。必须按照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或自增收费项目。六是是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对违反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处理决不手软,落实经济处罚的同时,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七是严格收支两条线。实行征收分离,所征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计生部门不和抚养费“见面”,杜绝挪用、贪占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强化“七严”,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另外,对于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征收部门应当与其鉴订缓交合同,并按合同及时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