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烟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如果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而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用于其它用途,另一方是不是就不用共同偿还了?下面由树图网小编讲述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其配偶可拒绝偿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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