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还没判离婚,你连孩子都有了!”吴某的妻子向警方举报丈夫重婚。法院日前以重婚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998年6月18日,34岁的吴某与小萍在在海珠区依法登记结婚,但婚后两人因琐事产生矛盾,争吵不断升级,终于在2004年1月闹到分居。2004年5月21日,小萍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谁知,吴某心更急,刚分居没多久,他就在工作交往中认识了江西女孩,未婚的石某,随后二人确定恋爱关系还发生了性行为。
2004年3月石某怀孕,于是,吴某找不法分子伪造了一张假结婚证和一枚“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并与石某一起持伪造的结婚证和盖有该公章的计划生育申请表,到从化市石某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了一张准生证。2004年11月8日,石某生下女儿。
无巧不成书!2005年5月,快一年没见到丈夫的小萍正在番禺区的朋友家作客,并准备去游泳,却突然看到吴某与一名陌生女子也在该俱乐部游泳,小萍决定实施跟踪。
离开俱乐部,吴某与女子手牵手在前面有说有笑,小萍则蹑手蹑脚一直跟到二人的住处。听到吴某对该女子说,“把家家抱下来转一转吧”,小萍决定看个究竟。果然,该女子抱出了一个6、7个月大的婴儿,小萍断定,这一定是吴某和该女子所生。“法院还没判离婚,你连孩子都有了!”愤怒的小萍于5月10日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吴某涉嫌重婚。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无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他还伪造了国家机关的证件和印章,其行为又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吴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院日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另据了解,2006年4月7日,法院才判准吴某和小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