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王女士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却发现自己曾经与“妹夫”登记结婚。原来,王女士表姐因为婚姻遭家人反对,结婚时户口本和身份证被家人锁住,于是借王女士的证件登记结婚。近日,蜀山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确认婚姻无效纠纷案件。
2009年3月王女士和其丈夫结婚,婚后生活一直幸福美满。最近王女士因结婚证遗失到民政局补办时,却发现结婚登记簿上有两条记录,而第二条记录竟是其在2009年6月份与其“妹夫”登记结婚?为此,王女士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确认其第二段婚姻无效。原来是王女士的表姐万小姐冒用王女士之名,用王女士户口本、身份证与宋先生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万小姐与宋先生是自由恋爱,却遭到家人的反对,其身份证、户口本都被家人锁住,为了和自己的爱的人在一起,她求助自己的表妹,请求表妹将其身份证、户口簿借给自己。王女士以同情怜悯之心将自己的证件交给万小姐。
万小姐拿着王女士的身份信息和宋先生登记结婚,民政局于当天给予办理结婚登记,并核发了《结婚证》,该证上载明的结婚双方是王女士和宋先生,而该证上结婚照片为万小姐和宋先生。现因王女士有两条结婚登记记录,其中与其“妹夫”的婚姻程序上属于重婚,请求法院确认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并且存续的情况下,同意万小姐以自己的名义与宋先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导致结婚登记簿上有两条记录,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王女士第二次婚姻登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