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协议的最后一条,这样写道:“由于男方在2001年到2004年的3年多的时间,与该公司副总经理梁亚红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令外界误认为该二人为夫妻,其行为严重损害女方名誉,背叛了婚姻和家庭,男方为此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101万元,离婚时还清。”
这份协议不但把家庭财产的归属权全部掌握在朱x鸿手中,此后家庭的所有支出由韩x健承担,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下一步双方离婚,韩x健必将承担10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在起诉书中,朱x鸿提出9条关于财产分割的要求,想以此吓退韩x健。
在协议签订之后,韩x健有意疏远了梁亚红,梁亚红也心知肚明。她明白韩x健的处境,此时,她不想给韩x健更多的压力。但是,她依然默默承受着压力,努力帮助韩x健打理公司业务。
但是不久,韩x健再次与梁亚红重修旧好,又以工作忙为由,开始夜不归宿了。朱x鸿再次陷入了苦恼的深渊。虽然已经有了财产协议作为婚姻的一道保障,但梁亚红的阴影始终在朱x鸿的心底挥之不去。
有一次,朱x鸿在丈夫的手机上发现了一个非常频繁的可疑号码,朱x鸿试探着打了过去,果然是梁亚红的。回家后,朱x鸿又与丈夫激烈地吵了一架。这次韩x健生气地说:“梁亚红是我公司的副总经理,我们现在只是正常的工作关系,你不要把别人赶尽杀绝!”
丈夫的婚外情严重地影响着朱x鸿的生活。在过去的日子里,朱x鸿控制韩x健的财政大权,本来她以为只要管住男人的钱包就会管住他的脚步,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是大错特错了。
朱x鸿在思考着对策,她绝不能坐视她的家毁在“插足者”手中。从此,她开始与韩x健吵闹起来,想以此达到让韩x健回归家庭的目的。她抱定自己是无过错方的心理优势。但是,韩x健却变得越来越陌生了,到最后,他不但连一分钱家用都不给,反而还经常不回家了。
此时,朱x鸿开始检讨自己,这时候她才明白,仅仅靠控制住丈夫的财权,是无法挽回丈夫的心的。梁亚红当初对韩x健说过永远不向他提出非分要求,在她看来,女人依靠一个男人就是想过得更好,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比任何金钱都重要,而自己的失误就在这里。
韩x健和朱x鸿闹离婚的消息,很快在亲友圈里被传得沸沸扬扬,她无奈之下决定背水一战——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也许是她在保卫婚姻的战斗中最后可能获胜的一线希望了。因为按照《婚内财产约定》,如果离婚,韩x健必须拿出几百万元的家产给她,也许韩x健会因此回归家庭。朱x鸿想,一个男人不会因为一个女人既放弃家庭又放弃巨额财产的。
于是,朱x鸿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起诉书中,朱x鸿提出9条关于财产分割的要求,想以此吓退韩x健。但是,令朱x鸿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韩x健居然以两人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同意离婚。
此时,两人的感情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由于《婚内财产约定》涉及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精神损害赔偿等多项内容,法院认为这份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在准许朱x鸿与韩x健离婚的同时,判令女儿由朱x鸿抚养,韩x健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除了房产、轿车等财产判归朱x鸿所有外,还将韩x健公司的股份折价给付朱x鸿70万元,当然,朱x鸿还得到了那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就这样,这对相恋8年又共同生活了13年的夫妻劳燕分飞了。
突然的感情变故摧毁了朱x鸿对于幸福家庭的幻想,她甚至萌发过要起诉丈夫重婚罪的念头,但面对忏悔的丈夫和年幼的女儿,朱x鸿的心又软了下来。在遭受伤害之后,她不自觉地产生了保护自己的想法,但是这种与丈夫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的做法,却没能留住丈夫出轨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