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自浦东新区的客户咨询,夫妻双方有一个4岁的女儿,男方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2、结婚证是在上海宝山区办理的,女儿也在上海上幼儿园,他们共同的房子,
3、男方在外面有了外遇,女方知道,但据女方说她有证据 ,证明男方出轨,她打电话说是有这个男方和另一个女的电话录音,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要求吗?
4、如果女方没有男方外遇的证据,就以夫妻常年不在一起,感情不合而离婚, 这样会怎么判?
1.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在庭审质证中,如果对方认可,则法院一般会采纳,但如果对方对录音资料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则对方可以就录音的真实性进行司法技术鉴定,法院会视鉴定结论来决定是否予以采信,如对方拒绝申请司法技术鉴定,也无反证证明录音系伪造或修改的,法院则直接采信(长沙地区的司法实践是这么做的,不排除其他地区的做法不同的可能性);2.男方是否有过错,主要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考虑,过错方将少分或部分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因男方有外遇,在离婚时需对女方进行赔偿的可能性非常小;3.小孩的抚养权,原则上是以有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的,如果双方抚养孩子在经济能力,健康状况等方面都没什么问题的话,那抚养权的问题完全就看法官怎么判了;4.小孩的抚养费,一般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与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综合考虑,一般在长沙地区,抚养费在200--500元之间,当然如果双方协商的话,给不给、给多少就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了;5.第一次上法院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则可能调解离婚,如果财产有争议,则判决离婚。如果被告一方不同意离婚,按照惯例,第一次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6.离婚案件,如果双方争议较小,且双方都比较配合法院审理,则可以很快,甚至在一周内结案都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一方不配合,找不到人,需要公告送达的话,则需要8个月左右的时间,财产较多,难以分割,审理时间也会需要长一些。就一般来讲,大部分的离婚案件可以在3-5个月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