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算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从法理上来说,家暴是一种侵权行为。认定为家暴至少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伤害行为,家庭成员对另一方家庭成员实施乐然侵犯人身、精神、性的强暴行为。二是达到一定的伤害程度,没有达到一定的肾功能还后果是不能认定为家暴。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和人的自由以及精神受到伤害。三是当事人由主观的过错,即是施暴人是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并存在目的性。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认定家庭暴力的标准,审判实践中至少有两个问题无法解决:
一是对足以造成被侵害人的人身和精神等伤害、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避免了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一概不认定为家庭暴力,其逻辑依据在哪里。比如,被告数次因生活琐事打骂原告,但每次打骂都没有明显的伤害后果,而原告的精神伤害又无法衡量,若一定要根据司法解释的标准,以伤害后果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依据。那么,这些确实存在的丈夫殴打妻子的行为不是家庭暴力又是什么?
第二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对家庭暴力造成被侵害人“一定”的身体和精神伤害等后果中的“一定”该如何掌握。就如妻子数次被殴打,其精神伤害根本无法衡量。
由此可知,家庭暴力举证比较困难,如果您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注意取证,法院一般认可证据形式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医院的就诊记录等。由于家暴多发生在家里,不好取证。建议平时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避免日后因为证据不足产生不利后果。
如对方愿意认错、悔过,可以让对方写悔过书(保证书)。如对方持续有过激行为,可以先搬出去并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一定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根据我国《反家暴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