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芸莉昨天表示,目前本市现行生二胎政策仍以适当照顾农村居民为主,对高学历拥有者等城市居民的政策将“不会有太大变化”。这是她在做客“首都之窗”时做上述表示的。
针对网民关于“北京是否考虑放宽高学历生二胎政策”的提问,李芸莉昨天回应说,学历高的人不一定素质就高,尤其身体素质方面,学历高的人所生的孩子不一定就比农民生的孩子健壮,“所以不能说要对高学历的人给一些什么(特殊)政策”。
据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曾有人大代表公开提出“应允许高素质高学历者生第二胎”。其后,这一观点在社会上一度引发广泛争论,各方莫衷一是。
李芸莉也表示,目前的社会保障政策城市比农村好,所以农民所承受的压力和困难比城市居民要大。所以目前现行的政策还是应该适当照顾农村的人,“他们生二胎的政策比城市居民宽一些。”据了解,本市目前可生第二胎的政策共计9条,除一条适用于边疆少数民族来京人员外,另外8条全部适用农村居民,适用于城市居民的仅其中4条。
同日,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副处长周新茹做客该网站时介绍,优生优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意外死亡,所在区县政府应在其母年满55周岁、其父年满60周岁时,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据悉,这笔经济帮助一般到所在区县政府即可领取。京华时报
北京生二胎政策:符合以下9种情况任意一种者可生二胎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2、“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5、“兄弟二人或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剩余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7、“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8、“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条例》规定,符合政策的育龄夫妇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