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微调了再生育政策:原《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4年生育间隔的规定被取消,并建立人口出生的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在人口出生的低谷时生育。《条例》从2004年4月15日起施行。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上海生第二胎间隔4年被取消》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上海生第二胎间隔4年被取消》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34cc18810eea7b99254c85396763e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