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爷得知来龙去脉后傻了眼,如果房子真归了儿媳,自己跟老伴非但一生积蓄付诸东流,还将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二老想来想去,决定到法院打官司,明确对该房的所有权。
庭审中,田婷提出,当年老人主动提出将房子登记在韩东平名下,应该视为对韩东平的赠与,那会儿她跟韩东平是夫妻关系,韩东平受赠的房屋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他们有权处理此房。
韩大爷坚持说并无赠与的意思。“退休后,我跟老伴嫌之前住的老公房条件太差,想买套好一点的、带电梯的房子安享晚年,我们挑了很久才挑中现在这套,因为没法办贷款才以儿子的名义买,当时说好这是我们老两口的养老房,只是借他名字办个贷款,并没有赠与的意思。”韩大爷略有些激动地说。
为了证明这一说法,他拿出当年打款给开发商支付首付的凭证,以及历年来偿还银行贷款的凭证。而韩东平和田婷却不能证明他们有实际出资。
此外,法院查明,以韩东平名义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银行借款合同上,实际的签名者都不是韩东平,而是韩大爷。韩大爷跟老伴从前居住的老公房已经出售,售房款一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另一部分给了韩东平夫妇。现在,老两口唯一的住所就是这套三居室。
法院综合以上证据,认为,韩大爷跟老伴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借用儿子韩东平的名义贷款购房,而非将房屋赠与给韩东平或赠与给韩东平夫妇,诉争三居室应属韩大爷夫妇所有。为保护两位老人的合法权益,法院责令韩东平和田婷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到老人名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