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与被告艾某均系1987年出生,2010年8月15日经人介绍相识十余天后,两人便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给付女方彩礼、金首饰若干。之后,两人便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0年9月1日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艾某发现以前乖巧的妻子爱上了网络,有时候深更半夜还在上网,做饭洗衣等家务都是艾某承担。艾某便劝妻子别太痴迷,张某笑着说:“玩玩游戏,不要紧的”,艾某开始也没放在心上。
今年2月的一天夜里,张某去洗手间时,艾某听见电脑上滴滴的声音,便起身打开qq一看。结果,网上肉麻的聊天记录,让张某顿时感到热血沸腾,但他没有吱声。等妻子回到房间后,艾某委婉劝导,希望妻子不要迷上虚幻的网络。张某随便应答后,又趴在电脑旁。之后,艾某多次旁敲侧击,告诉张某要珍惜家庭,不要迷恋上网。见妻子无法自拔后,张某忍不住与她发生争吵,并一拳将张某打倒在地。第二天,张某气呼呼地搬出家门,回到娘家去生活,一直到诉前都没回过家。期间,被告艾某到接张某回家未果,便又打了几个电话,见妻子无动于衷,也回到个人的单身生活。
“我是打了她,谁让她这么痴迷不悟,我都劝了多少次了,还和网友关系暧昧,在家什么事也不做,家里的衣服都是我洗的!”法庭上,谈到新婚生活,艾某表现很是后悔。
整个庭审过程,被告艾某基本上没说几句话,神情漠然,各种陈述和辩论大都是由代理律师进行。法庭调查时,当艾某提到离婚诉请时,张某明确表示同意,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当法庭组织调解时,双方当事人短暂的交换了一下各自调解方案后,便因礼金返还分歧过大,没有提出新的调解意见,而匆匆结束。
一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以夫妻感情为基础。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经媒人介绍相识不到一个月,便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较差,婚后由于原告张某网恋一事,双方均不能正确对待,未能采取理智和妥当的方式予以处理,导致双方的夫妻感情出现重大裂痕,现原、被告双方均一致同意离婚,足见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法院作出了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