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与杨先生在结婚前签订了一份“忠贞协议”,约定婚后任何一方出现婚外情,都要向对方赔偿人民币10万元。婚后的第5年,郭女士发现丈夫在郊区又买了一套房子,常常以加班、出差为由与另一女子同居。郭女士向法院提出与丈夫离婚,并要求丈夫根据婚前签订的“忠贞协议”赔偿她10万元。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夫妻之间的“忠贞协议”的法律效力》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夫妻之间的“忠贞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c424e1c040cda3921a44012f6b62ef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