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在金山花园小区的公告墙上看到了几张这样的传单,上面写着大大的“喜讯”两字,然而读下去,发现内容没有半点喜气。
“我是一名农村少女,目前独自抚养2岁的儿子,由于无力承担抚养费用,现打算将孩子送人,要求对方有经济基础,年龄在35周岁以上。”除此之外,还留下了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不少居民对这则“喜讯”产生了疑惑,希望记者能查实此事。记者随后与传单上的联系人取得联系。
接电话的是一名自称是“男童母亲堂兄”的年轻人,电话中,他表示自己堂妹是迫不得已才做出这个决定的,至于用“喜讯”作为标题,是希望能有膝下无子的有缘人收养这个孩子,“这对没有孩子又想要个孩子的人来说,应该算是个喜讯吧。”
随后,记者表示想见见孩子和母亲,并与对方电话中约定了时间。
昨天中午,记者在金山花园附近见到了这名两岁男童和他的母亲李小红(化名)。李小红刚刚在堂兄的陪同下,带着孩子去医院打预防针回来。男童长着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甜甜地笑着和人打招呼。
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单据可以看出,李小红确实是男童生母。然而说到要将孩子送人,这个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女孩立刻就红了眼眶。
李小红家在盐城农村,今年刚满20岁的她,生孩子那一年才18岁。“当时在南通打工,交了个男朋友,后来同居后,我就怀孕了。”李小红说,由于当时年纪太轻,剖腹产下孩子后不久,男友就不告而别,从此再没音信。“后来我们家人找他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有结果,我只好带着孩子投靠南京的堂哥,自己抚养孩子。”
李小红堂兄告诉记者,考虑到堂妹没有生活来源,无力抚养孩子,而且年纪轻轻的她,将来嫁人带着个孩子也不方便,经过家人的商议,最终决定将孩子送给有能力的人抚养。“我们不要什么钱,也不要求将来再相认,那样对双方家庭都不好,只希望愿意收养孩子的人能适当地给点补偿,毕竟孩子母亲忍受了剖腹产的痛苦,而且还养了孩子两年。”
记者随后就此咨询了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姜志民律师。姜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李小红想送养自己的孩子,必须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姜律师称,如果能通过民政部门的审核,并找到条件符合的收养方,是可以将孩子送由他人收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