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年,夫妻双方可前往有关部门协议离婚或一方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分居满两年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仅有两种:一是前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二是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