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物体的加速度保持大小不变时,物体就做匀变速运动。如自由落体运动、平抛运动等。
当物体的加速度方向与大小在同一直线上时,物体就做匀变速直线运动。如竖直上抛运动。
2.加速度可由速度的变化和时间来计算,但决定加速度的因素是物体所受合力F和物体的质量M。
3.加速度与速度无必然联系,加速度很大时,速度可以很小;速度很大时,加速度也可以很小。例如:炮弹在发射的瞬间,速度为0,加速度非常大;以高速直线匀速行驶的赛车,速度很大,但是由于是匀速行驶,速度的变化量是零,因此它的加速度为零。
4.加速度为零时,物体静止或做匀速直线运动(相对于同一参考系)。任何复杂的运动都可以看作是无数的匀速直线运动和匀加速运动的合成。
5.加速度因参考系(参照物)选取的不同而不同,一般取地面为参考系。
6.当运动物体的速度方向与加速度(或合外力)方向之间的夹角小于90°时,速率将增大,速度的方向将改变;
当运动物体的速度方向与加速度(或合外力)方向之间的夹角大于90°而小于或等于180°时,速率将减小,方向将改变;
当运动物体的速度和方向与加速度(或合外力)方向之间的夹角等于90°时,速率将不变,方向改变。
7.力是物体产生加速度的原因,物体受到外力的作用就产生加速度,或者说力是物体速度变化的原因。说明当物体做加速运动(如自由落体运动)时,加速度为正值;当物体做减速运动(如竖直上抛运动)时,加速度为负值。
8.加速度的大小比较只比较其绝对值。物体加速度的大小跟作用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作用力的方向相同,负号仅表示方向,不表示大小。
向心加速度(匀速圆周运动中的加速度)的计算公式:a=rω2=v2/r
加速度是矢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方向由+、-号代表)
加速度的大小等于单位时间内速度的改变量;加速度的方向与速度变化量ΔV方向始终相同。特别,在直线运动中,如果加速度的方向与速度相同,速度增加;加速度的方向与速度相反,速度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