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鲁尔工业区和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在自然资源、工业发展情况、本国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产业结构调整改造的动因等方面具有较多的相似性和较大的可比性。脱胎换骨后的鲁尔区工业基地在德国乃至整个欧洲的工业结构和经济发展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鲁尔区域创新和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为振兴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了鲜活的样板。笔者认为,当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鲁尔区的成功经验,以便从根本上振兴东北地区经济。
(一)设立调整改造指导委员会。由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是一向综合性的治理工程,涉及到诸多部门和地区利益,为协调各方利益,应借鉴德国鲁尔区治理经验,由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共同成立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指导委员会,负责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制定实施,部门间协调以及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
(二)突出调整改造思路反重点。从鲁尔区的经验看,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关键是地区经济振兴,而不是企业解困。因为只有地区经济得到振兴,产业竞争力得到不断提高,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今后老工业基地的调整与改造应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为突破口,以全面振兴地区经济作为目标,把着重点放在扩大就业,调整结构和提升产业竞争力上。
(三)对衰退企业退出实行授助政策。对衰退企业退出实行援助政策,这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共同做法。联邦德国在20世纪60年代针对鲁尔区的衰落趋势,采取了一系列产业专业转移援助政策,使其走上产业结构多元化的道路。当前町以考虑实行两类援助政策:一是对煤炭、森工、有色金属等资源性衰退产业的退出实行援助政策,重点放在因资源枯竭而导致矿井关闭以及相关产业的援助上。二是对那些缺乏竞争优势,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国企退出实行援助政策。
(四)实行国家支持下的就业政策转移。建议国家在总结辽宁阜新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的范围。国家应鼓励这些城市培育和促进就业由资源枯竭或衰退性产业逐步向新兴产业转移,对此,中央应考虑予以一定资金补助,并提供减免税收、低息、或贴息信贷、加速折旧等政策支持。刺激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发展。建立下岗工人再就业培训制度,为就业转移创造条件。
(五)支特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发展。东北地区在机床、航空、汽车、造船、发电设备等重大装备制造业及零部件工业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有条件建成我国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国家在政府采购、买方信贷、卖方信贷、招标投标方面,给老工业基地以较多机会。在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等方面,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技术创新和专业化分工协作,逐步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形成完善的产业配套条件和产业链体系。
德国鲁尔区曾经的衰败给长期止步不前的东北经济敲响了警钟,而鲁尔区痛定思痛之后的产业调整和奋力崛起同样给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改造带来了很多启迪。相信在得力的政策扶持和正确的思想指导下,通过大开发战略,动员外部力量与挖掘东北自身潜力相结合,东北地区在未来的5-10年的时间里完全有可能初步建立和形成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完成以产业升级改造,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培育新兴产业为主体产业开发,以此带动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改造、国有企业改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的基本解决,促使东北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快速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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