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试由专项素质和身体素质测试两项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专项素质测试占70分,身体素质测试占30分。
1.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进入考点前需提交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进入校园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或其他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检录时请仔细核准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禁止参加测试。
3.本次测试为全程封闭进行,应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家长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测试完成后,监考教师及考生本人均需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当场提出,测试结束后提出不予受理。
1.选拔: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必须60分以上)和项目招生人数,小升初按1:1的比例,初升高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体育网点生名单。
2.公示:选拔名单确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小升初5月16日——5月20日,初升高5月23日——5月27日,待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竞训处。
1.小升初:按照上报的体育网点生选拔名单,经市或县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2.初升高:高中体育网点生选拔采取文化考试和体育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统一参加昆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文化成绩,依据各传统校上报的体育网点生选拔名单和网点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当文化成绩上线人数高于学校招生计划时,按体育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得前八名、参加市级以上(包含市级)体育竞赛获得第一名(田径、游泳获前三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0%录取;参加市级体育竞赛获第二、三名(田径、游泳获四、五、六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5%录取;参加市级体育竞赛获第四、五、六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5%录取。以上的体育竞赛获奖名次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包含市级)政府组织的综合运动会、城市运动会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得,且获奖项目必须与所报传统校的项目相一致,方能享受降分录取。
(3)获得二级(包含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报考项目要和所获等级证书项目一致,田径、游泳项目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0%录取,其他项目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 85%录取。
(4)没有获奖证书但体育测试成绩进入选拔名单的考生,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5%录取。
(5)按照《昆明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的规定》, 照顾分数不得累加,享受降分录取照顾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加分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