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移书据是指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的时候,所签订的书据凭证。产权出让人和受让人双方都是立据人,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按照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在签订合同票据的时候。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缴纳税额,,并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另外企业也可以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发生应税行为的时候,自行计算缴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每枚税票的骑缝处要盖戳注销或者划销。
目前我国的产权转移书据有五项需要缴纳印花税。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其中的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剩下的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日常我们购买土地,商品房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也是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第一类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最常见的就是购买销货商品服务的购销合同,借款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类是产权转移书据。比如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移签订的产权转移合同凭据。
第三类是营业账簿,是企业设立的记载有营业数据的账簿。
第四类是权利、许可证照,例如新成立企业取得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