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追索权保理(非买断型):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买断型):是指保理商将销售合同完全买断,并承担全部的收款风险。
明保理:指保理商和供应商需要将销售合同被转让的情况通知购货商,并签订保理商、供应商、购货商之间的三方合同。
暗保理:指供应商为了避免让客户知道自己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债权转让情况通知客户,货款到期时仍由销售商出面催款,再向银行偿还借款。
折扣保理(融资保理):即在销售合同到期前,保理商将剩余未收款部分先预付给销售商,一般不超过全部合同额的70%~90%。
到期保理:指保理商并不提供预付账款融资,而是在赊销到期时才支付,届时不管货款是否收到,保理商都必须向销售商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