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补记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位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行挂失;转账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支票要素填写不全,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再重新盖一次。
6.收款单位转账支票背面盖章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账支票及银行进账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二条
规定:“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