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为透析器生产项目提供低于同行业市场价的模具注塑零件及核心原材料,避免该项目建设初期阶段对模具、注塑机及注塑工厂的巨大投入。因此乙方需在双方合伙入股前一次性采购≥20万套血液透析器的物料,做为分享甲方提供物料的产能保障(能分享到低价物料的逻辑是在于多个分享伙伴积累在一起产生的产能规模效应,400万产能需求可以享受到2000万产能规模从成本优势)。
为进一步共同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级投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率及投资回报率,甲方专门为该项目测算出分阶段投入的模块化生产建规划(从注册证产线建设→市场逐步上量→共享工厂生产→逐步完成自主生产→到扩大规模生产等),因此需按照甲方分阶段投入方式进行合伙投入,乙方先注册合资公司并负责建造公司及工厂车间,此时甲方提供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及与辅助设计,车间建造完成后甲方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股权比例完成注资,并提供一条注册用生产线及透析器专用检验设备,同时派遣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确保生产出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血液透析器,提供技术及生产管理保障,实现第一步建设及获得相关法律许可证。
为推进项目顺利进行,乙方先需注册新合资公司,并为甲方预留实现约定好的技术投资股份(5%-30%)。甲方技术投资主要包含:分阶段的总规划、各阶段预算及控制方案、专用过证用生产线、透析器专用检验设备,当实现第一步建设及获得相关法律许可证后,参与生产技术管理、负责产品及生产工艺技术迭代,以及对后续各阶段投入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资金投资。
双方确定合伙意向先签订<<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乙方先注册新合伙公司,乙方需支付甲方≥20万套血液透析器物料款并开始建设公司及工厂车间,甲方收到付款后提供该阶段具体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及与辅助设计,并开始建造注册用生产线及透析器专用检验设备。车间建造完成后甲方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股权比例完成注资。
乙方需提供并解决合资公司拿到注册证以及其它必要条件,如政策法规、资质审核、生产环境等多个方面;乙方需对约定的产品年销售数量与销售价格即销售额负责。上述条件责任为甲方同意进入第二阶段投资或投入的必要条件。
随着项目推进,在合资公司年销量处于200万支以下的发展阶段,为实现成本的精细化管理,采购成本最优化,合资公司所需物料由甲方供应(若找到更优质更低价物料除外)。在生产环节,为有效降低血液透析器的综合生产成本,需大部分产能在甲方可以提供共享工厂进行生产,乙方可派遣技术人员及生产员工参与共享工厂的生产并接受培训,生产出的产品可作为合资公司自主生产的贴牌或OEM品牌产品。该操作可以有效减少在生产盈亏平衡点产能数量一下的投入亏损,将时间精力作用在市场销售推广,并能获得规模化管理下的质量与成本优势。
当合资公司年销量达200万支/年且经测算由合资公司独立生产产品,产品成本不高于中方共享工厂成本时,双方再根据股权比例进入二次投入,共同出资采购生产设备,扩大规模,实现合资公司本地化部分主生产或全自主生产,进一步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