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战》第一部中,刘杰辉为了打乱对手阵脚,自己暗中去廉政公署举报了自己,让独立的廉署介入调查,顺便钳制对手。这手借刀杀人,在公司里也是曾出不穷。
合规部是干什么的?什么是合规?这个听上去绕口的词到底什么意思?什么又是不合规?不合规有什么后果?
说到合规,就要从《反海外腐败法》说起。该法案是美国的,简称FCPA(ForeignCorruptPracticesAct),于1977年制定。法案旨在限制美国公司利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并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财会制度做出了相关规定。简单地说,就是任何看起来有贿赂嫌疑的商业行为,即属于不合规行为,一经发现,无论何地,严惩不待。
比如,你是我客户,我请你吃饭,可以吗?合规吗?吃饭是可以的,合规的,两个人认识吃个饭很正常。但是,如果你因为吃了我的饭给我业务,那就是不合规了。
拿这个原则去看一些公司合规部出台的政策,就可以解释了。例如开会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开会提供交通食宿,外带旅游,在美国法律看来,就有行贿嫌疑,所以一些公司开会差旅自付,严禁旅游,甚至不准去度假名胜开会。
在中国的世界五百强公司,大多是上市公司,其中不少公司,曾经因为不合规,被罚款、禁止销售甚至遭受停业处分。
德国的西门子就曾被FCPA扳倒,承认行贿14亿美元以取得政府订单。最后该公司在美国支付了8亿美元罚金,并在德国上交8亿美元罚金,还向调查其行为的律所和会计所支付了10亿美元。
26亿美元,这几乎是很多五百强公司一年的全部税前利润。这还只是账面上的损失,没有包括因为丑闻而引起的声誉下滑、产品滞销造成的损失等。
但是有些公司的合规部,却像电影《寒战》一样,成为了公司内部斗争的工具。
还是在B公司,有一次销售员工互相举报对方,但合规部门调查也没发现什么问题。当时的主管认定是两个人是为了竞争同一个岗位而举报,结果是各打五十大板,别说升职,都走人。对公司的影响,则是那段时间整个部门停业整顿,没业务,没奖金。
近些年在中国,一些公司被爆料出的腐败或者行贿问题,其实也都是从内部斗争开始的。最初,是高管们互相看不惯,想整对方,然后就拼命让手下收集对方部门违规的证据——比如报销的发票之类,用于内部举报。但是内部举报的结果,是公司上层希望不了了之。结果就是一方铤而走险,把内部矛盾公开化,干脆将所谓的证据送到了公检法,一家公司的丑闻就这么出来了。
这不跟《寒战》中,内斗升级为社会事件,最终成为整个警队的声誉危机一模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