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跌停到涨停,*欣泰今日股价异动引发市场关注。今日午间,*欣泰立即发出《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向市场提示风险。
根据规则,*欣泰自复牌开始将交易30个交易日,此后,由深交所做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由于欺诈发行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深交所将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届满,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一旦被终止上市,*欣泰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并在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
由于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及虚假陈述,*欣泰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正因如此,一旦退市,深交所将不再接受其重新上市的申请。
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欣泰电气股票自2016年7月12日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欣泰电气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自2016年6月2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5、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2015年7月14日,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5069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78)。公司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由于2015年11月27日、12月10日公司通过巨潮网分别披露了《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4)和《关于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8),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后改为每十五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6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57号),并于2016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公司因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自2016年6月2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二、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情况
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号),并于2016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三、公司股票交易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1.8条的规定,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号),2016年7月8日对外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公司股票于7月12日起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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