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某一次论坛上,跟旁边的一位HRD聊天,他说他很强势,基本都是他训老板没有老板训他的时候,对这样领导确实不敢恭维,如果训老板,他接受,说明老板有气度;如果没有气度,那就准备准备打包吧。
但大部分时候老板都侧重于宏观的把控,专业化的细节了解不是很深,很多时候可能会误判,作为员工的我们有义务提出分析。
从某大型公司出来的薛某初到某公司,发现公司存在诸多的劳动法律风险,在经过仔细调研之后,在跟总裁汇报的时候,总裁一腔怒火:别跟我提什么法律风险,我都这样做十几年了,都没出过什么事;你们人力资源干点实事(挣钱)好不好,别整天这个风险那个风险的。当然HR这一次没有示弱:业务跑项目是为公司挣钱,人力资源为公司控制风险是省钱,为何就不一样,在王某某的诉讼中,法务部耽搁整整一周的时间;现在劳动诉讼案件在逐年快速的增加,违法成本越来越大;作为人力资源明知公司存在风险不提出来是人力资源的失职;提出风险而不想办法规避风险,是人力资源没有能力,在向您提出存在风险的时候我们也在最大化考虑到公司利益……
虽未彻底的规避法律风险,但在后续工作总裁对人力资源的工作多了一些耐心的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