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方必须是合法的民事主体,已经在拍卖公司进行了合法的拍卖登记(个人或公司)。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提供给乙方《投标拍_》、《拍卖密码封条》、投标竞拍者身份证复印件。
2. 由于《投标拍_》卡号只能在一台电脑上使用,为确保乙方的操作,甲方需保证在拍卖会当天自己及第三方均不登陆参与竞拍。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登录失败无法进行代理拍牌的操作,由甲方自行承担所有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算乙方漏拍,且乙方无需支付赔付金)。
3. 鉴于乙方操作会受到网络环境、设备硬件、拍卖流程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若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未代理拍卖中标的,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4. 甲方因资格审核原因导致无法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参拍,则协议期限相应顺延,起始时间自甲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下一场拍卖会起算;因甲方标书到期更新或协议期内甲方更换投标者,则以最近一次甲方提交的标书原件所记载的信息为准。
5. 经甲乙双方确认,此次代理服务有效期为年___月至年___月,甲方自主选择的平台套餐为。因服务的具体事宜为操作每月一次的"上海市个人、单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网上投标拍卖会",有效期内乙方若为甲方拍中额度即为服务完成,服务有效期自动终止。
6. 若在代理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未成功拍到额度,甲方可以作以下选择:
1) 乙方退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材料,本次服务结束。
2) 甲乙双方续签《代拍委托协议》,继续下月代理拍牌服务。如甲方在约定时间结束后一周内没有书面提出解约,则视为甲方默认与乙方续签,即视为甲方默认乙方继续为甲方代理拍牌服务,内容以原协议为准。
3)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约定时间结束后通过微信或短信等实名认证通信工具达成以文字形式的续拍决定的,则视为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该续拍决定内容若与本协议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微信或短信内容为准,微信、短信里未提及的相关内容,则继续以本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