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公司内人员的调动,由调入部门与调出部门协调后,进行员工面谈,员工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提出申请,交调出部门经理、分管总监签署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调动,报总裁批准。
凡属跨公司调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进行员工面谈同意后,员工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提出申请,交调出部门经理、分管总监签署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批准。
调动经总裁批准后,调出部门务必安排调动员工于指定日期内完成交接工作,完毕后就任新职;调动员工从到新岗位报到之日起,执行新岗位的相关待遇。
借调程序同调动程序,借调期间绩效考核在异动后所在部门考核,工资由异动后所在公司发放。
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上述程序擅自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a)辞职:员工提出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b)辞退:公司辞退转正后的职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阐明辞退理由。被辞退职员在收到辞退通知的三十日内,仍算公司职员,应照常上班,三十日后应立即办理手续离开公司。
c)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三天提出申请。视实际情况经公司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上司或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谈,旨在查明员工离职的原因,听取员工的意见或建议。
离职前十五天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按要求至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经由部门经理、分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批准。
离职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工作交接单》,员工必须按《员工离职工作交接单》指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手续办理完整后方能正式离开公司。
离职手续办理完成之后方能领取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并告知相关部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将在员工离职十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将调动员工在《员工花名册》中登记,将《转正申请表》、《试用期转正申请评估表》、《人事异动申请表》存入员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