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司将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健全安全文明各种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有专职的安全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我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xxxxxx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如有发生由我司承担一切责任。
3、我司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资金投入,做到"四项措施费"决不挪用,严格执行你公司《现场工程管理细则》。
4、我司承诺把安全文明施工责任逐层落实到人,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工人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人人抓安全,人人有责。
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及"银川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2‰,死亡事故为零。
6、我司承诺将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统一管理范围,明确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应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为农民办理平安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管理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实施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7、我司承诺因疏于管理或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或瞒报。
8、我司将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保护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