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保证对乙方在工地现场的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应把工地土建进度计划及时送达乙方,使乙方及早知道土建工地的施工安排,做好本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土建把相应作业面的项目完成。土建的施工安排要给本项目留有施工时间和施工技术间隙;
2、乙方在工地于甲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乙方提出,甲方协调;
3、对于工地土建进度计划的变更,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本施工项目的材料和框扇(附五金件)进入工地后,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应协调进行成品保护,防止成品的损坏和五金件的丢失。框扇上墙后各单位不得在窗口进出,不得绑、凳脚手架,不得踩、压、碰、划,以免造成损坏。诺造成损坏和丢失的,由责任方负责;
5、玻璃安装应在土建湿作业结束后进行,以减少成品受损及污染;
6、乙方应加强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管理,进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应有保护膜全裹。施工人员应爱护已完工程成品,否则视情况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7、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服从工地统一管理和安全管理,遵照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8、甲、乙双方均派出工地代表,便于双方沟通协调。 甲方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