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生在阳光下,何不像夏花般绚烂?即使平庸至极,至少也能像蚂蚁般拼搏。
我手捧一碗白花花的饭,上面盖着油腻的菜,实在诱人。但我迟迟没有动筷子,嘴里那颗原本惹人喜欢的水果糖,此时就显多余了。
于是我找个墙角,想吐了它。一支整齐的长队踩着沉稳的步伐进入了我的视野,他们全副武装,一身棕黑,额头上还神气地垂着两根触角,一步两步似正在阅兵的军人们威风,好精神的一群小家伙!勤劳的人都运气不会差,我吐出糖,小心翼翼地放在它们的必经之路。
领队总算看见糖了,试探着用触角轻击,它的动作快得像打水漂的石子儿,竟是跑出了蜜蜂飞翔的感觉。队伍还没到达,它就没命似的跑去报信,上一次见到这种风采还是在电脑上看见刘翔跨栏。
蚁群躁动着跑向糖果,可真正诠释了热锅上的蚂蚁。它们忘我地奔跑着,仿佛背生翅膀或脚下踩着"风火轮",恍惚间我想到了群狼捕食的场面,你瞧它们不都一样鲜活生气吗?
一颗对它们来说那么巨大的糖果,长霉似的每一块地方必然站着一只蚂蚁,里三层外三层裹成黑糊糊的蚁球,它们会将胜利果实带回去的。我转回家盛饭,就将这饭间小剧场忘在了脑后。
傍晚我再出门散步,太阳在地平线落下半张脸。然后我突然想到那颗水果糖,去寻它们时我愣住了——蚁团依旧保持原样,也许曾移动过七八个厘米,落日的余晖洒下,火灼灼的,像要照亮黑暗,像要生生烧死勤劳的蚁群。
任何人都无法直视太阳,而盲目的蚁却能高傲地挺直脊梁。
哪有什么奇迹?我用树枝夹起糖果,还活着的蚂蚁与糖浆一起滴下,其它的就永远死在上面了,就像即使奋不顾身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我用石头砸碎糖果,放在蚁穴洞口,是蚂蚁们可以轻易抬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