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全国全面推开_巡回检察以来,各级检察院采取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对_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进一步提升了_监管执法和刑罚执行及其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备受关注,检察监督责任更重。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万人次,同比上升33%。
2021年5月,最高检正式启动2021年第一批跨省_交叉巡回检察,由来自黑龙江、云南、上海、湖南、吉林、广西、四川等省(区、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条线的骨干组成7个巡回检察组,分别对江苏、山西、内蒙古、江西、河南、重庆、甘肃等省(区、市)的一个_进行交叉巡回检察,从此跨省、市_交叉巡回检察迈入"常态化"轨道。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刑事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加强_执法监督。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责任制,加快修订_计分考核、暂予监外执行相关制度,推动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各地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化办案平台,健全"四类案件"智能识别、自动标注、全程留痕应用机制,拓展自动随机分案、繁简识别、风险预警等功能,推动实现全院、全员、全流程监督。
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必须坚守的价值追求。
一年来,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