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在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瓷砖购销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及单价(单价不含税费及加工费)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及相关企业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作为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在天内将本合同所有产品,根据乙方要求交付至。
四、运输方式及装卸费用承担:甲方负责送货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费用,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交货验收后付款
六、施工事项:甲方不负责瓷砖的铺贴及安装。乙方铺贴瓷砖时请谨慎,要按照包装箱上"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协商解决。在施工中的瓷砖损耗甲方不负责。但为了保证工程效果和质量,甲方在"有时间和能力"范围内协助乙方跟踪监督施工。
七、剩余瓷砖退换事项:剩余瓷砖单一型号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不泡水、不沾水泥、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进行退换,否则甲方不接受退换。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xxx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预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