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应按照公布的计费周期、资费标准、缴费期限等规定向甲方收取各项通信费用。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乙方承诺资费标准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有效期截止后如无需修改资费标准,则原资费标准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
乙方公告调整资费标准的,甲方自公告确定的新资费标准生效日起一个计费周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提出异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
甲方应根据通信服务种类不同,以预付费或后付费方式缴纳通信费用。
甲方为预付费用户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在账户预存金额,并在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拟消费的通信费用时及时充值。
甲方为后付费用户的,应在每月5日至次月4日缴纳上月通信费用。甲方未按时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每日应按照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缴费的除外)。
甲方账户余额不足或欠费的,乙方有权限制、暂停为甲方提供除缴费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
乙方应在甲方充值或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通信服务。因余额不足或欠费被限制或暂停通信服务满60日,甲方仍未充值或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通信服务。
甲方定制由乙方代收费的第三方服务的,乙方可按照服务提供方公布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对代收费用有异议的,应与服务提供方协商解决,并可要求乙方提供必要协助。
甲方通信终端中软件运行、升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