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工期为 月,自 月 日至 月 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劳务关系自行终止,甲方对乙方不负有任何经济和法律的补偿义务。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聘任乙方从事 岗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乙方的劳动技能调换岗位,变更后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同岗位返聘人员的待遇计算;乙方有权向甲方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须支付任何费用。第三条 劳务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劳务报酬,每月的基本劳务费为 元,其他按公司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1 甲方每月发放劳务报酬日期为次月10日,每月劳务报酬以甲方实际发放数额为准,且乙方需在劳务报酬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有权在收到劳务报酬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视同默认。第四条 工作时间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超时工作或者安排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甲方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等向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乙方不得无故擅自离岗,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以及进行业务培训。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岗位的强度以及难度调整劳务报酬等相关待遇。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作中掌握的商业秘密要求保密。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息真实意思表示,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今后的履行将不存在任何事实和法律障碍,并愿意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提供与甲方正式员工相等价的劳务,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5、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作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6、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中获取的图纸、数据等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漏。 第七条 协议解除、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2)乙方工作过程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欺骗甲方行为的;
(4)乙方因客观情况,无法继续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因其他原因乙方不适合在甲方处工作;
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或者保证及承诺,即构成违约。第九条 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乙方承担的部分,乙方同意由甲方在约定支付乙方的第一个月的劳务报酬中扣除),作为保障乙方在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死亡的补偿(具体按保险合同,并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除此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乙方因病请假,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且医疗费
3 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治疗期限超过本协议期限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3、因乙方违规、违纪、不服从安排、严重过失等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聘用期间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乙方在聘用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协议即告终止;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附声明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