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种原则: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规定的程序和疫苗,对漏种的疫苗进行补种。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实行免费接种,需自愿接种二类疫苗的,经家长同意后,可自费接种二类疫苗:如流脑4价疫苗,水痘、流感疫苗等。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按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第二针含麻制剂
加强使用麻腮或麻腮风联合疫苗,20xx年以前出生的儿童需自费接种。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7、特别强调,应加强流脑A+C和白破二联及含麻制剂的补种。
(二)补种对象:玉溪辖区范围内各幼托机构、小学内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针次或无接种证的儿童。
(四)补种方式: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原则上以定时、定点接种为主。各幼儿园、学校要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提供必要的接种环境,确保查漏补种安全。
(五)补种实施:由我单位对所在辖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