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意见》的出台,李琪林禁不住回忆自己的大学时光。他说,"早在1979年读大学时,就知道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40多年了,检察监督不断完善发展,但聚焦到我们内蒙古,法律监督工作到底做得怎么样?离人民群众的期待是近还是远,监督效力是否有效发挥,扪心自问,我们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仍然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在最近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xxx、xxx委员、人民监督员也都不同程度地指出,我们的司法理念相对滞后,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法律监督与法律的要求、与老百姓的期待还有相当的差距。"
"落实xxx《意见》,最关键的就是要聚焦影响和制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突出矛盾问题,特别是要聚焦检察队伍思想观念、素质能力跟不上的问题,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其他政法单位、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用劲解决突破,推动全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李琪林直言,当前,全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矛盾问题主要是:司法理念上,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更新慢转变缓,重配合轻制约,重指控犯罪、轻诉讼监督,重打击轻保护,协作共赢意识不强,具体表现在一些传统业务数据不佳;能力素质上,法律监督能力总体跟不上法治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高需求,监督工作被动,一些检察机关当事人不找不监督,舆情不炒不监督,领导机关不关注不监督;监督履职上,虽从纵向看,全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提升,监督短板、弱项持续补齐,但横向比较,与全国先进省份仍有较大差距,短板弱项明显,形势逼人;衔接配合上,执法司法办案信息共享渠道不畅,监督方式手段单一,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办案数据查询亟须制度化,法律监督案卷调阅制度需常态化落实,检察建议刚性有待加强。
"贯彻落实好《意见》,这些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紧要而突出的问题,我们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必须弘扬‘蒙古马精神’,一往无前着力破解。"李琪林在不久前为三级检察院干警讲党课时再次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好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我们必须要冲破长久以来束缚我们手脚的一个个桎梏,以更加自信的姿态走好新时代法律监督的长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