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热爱讲解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向社会和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第二条讲解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着装统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语言文明,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自觉维护公司荣誉。
第三条讲解员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自觉和认真执行讲解所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第四条讲解员应自觉遵守讲解所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请假。
第三条根据讲解材料提炼、编写讲解词,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
第四条根据领导安排的接待任务进行接待,不得擅自带人参观。接待前讲解员需根据《参观接待流程规范》认真做好接待准备,不得无故推诿或让参观者等待讲解员。
第五条严格按照本公司确定的参观线路和参观内容进行讲解服务,客人未提要求,不得减少讲解内容、缩短讲解时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参观路线。
第六条讲解接待中要随时保持正确的行姿、站姿和手势,不得弯腰驼背,抓扶栏杆,不能将手交叉于胸前,或背于身后,或揣进衣袋。
第七条讲解接待中要积极向客人介绍和传播公司文化,随时保持和客人的交流。引领客人时,一般走在客人前方右侧一米处,不得将客人置于身后或至于客人身后。
第八条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解答客人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虚心听取客人意见,善于向客人学习,不断改善讲解服务。
第九条讲解员对每一次讲解都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违背讲解材料,讲解内容不允许有严重的错误。
第十一条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二条会议接待中,严格按照《会议接待流程规范》做好会议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