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被告人缪**伙同杨某某(另案处理)经商议后决定共同放贷经营。2009年5月,因被告人缪**将钱款借给他人后借款人逃跑,杨某某要求被告人缪**归还其本金及利息,并以4%的月息向他人借款后将相关钱款转借给被告人缪**,由被告人缪**按照15%的月息支付其利息。被告人缪**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以做放贷生意等为由,以年息2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开始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2011年12月,被告人缪**告知杨某某自己欠款过多已无还款能力,要求杨某某帮其还款。后二人经商议,由被告人缪**继续以高息对外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集资所得转往杨某某处,并由杨某某从中提供资金供被告人缪**周转并予对外宣传。后被告人缪**继续虚构其本人从事土地开发、开厂经营、开典当行、做放贷生意需要资金等事实,以月息2%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至案发时,被告人缪**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万元,集资款除归还利息及支付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外,均转账给杨某某及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不能归还,数额特别巨大。
1、2010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中外合资**电梯有限公司需要集资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缪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44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未归还。
2、2010年4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丁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50万元,至案发尚有2万元不能归还。
3、2010年6月到2013年9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徐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900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未能归还。
4、2010年12月到2013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做资金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许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62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不能归还。
5、2011年7月,被告人缪**虚构中外合资**电梯有限公司需要集资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蒋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144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未归还。
6、2011年12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张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740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不能归还。
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开担保公司可以使用承兑汇票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孟某某非法集资承兑汇票。其中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共集资面额为万元的承兑汇票,至案发尚有万元未归还。
年2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缪**虚构投资建厂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李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390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未能归还。
9、2012年2月,被告人缪**虚构中外合资**电梯有限公司需要集资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钱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7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42万元未归还。
10、2012年3月至8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陈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20万元,至案发尚未归还。
11、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做高利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徐某乙非法集资人民币985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不能归还。
12、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被告人缪**虚构**市**超声电子有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钱某乙非法集资人民币8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未能归还。
13、2013年2月,被告人缪**虚构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向缪某乙非法集资人民币47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未能归还。
14、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陶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50万元,至案发尚有38万元不能归还。
15、2013年3月至11月,被告人缪**虚构****超声电气有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及本人从事土地开发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李某乙非法集资人民币45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65万元不能归还。
16、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20日,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陈某某法集资人民币6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45万元不能归还。
17、2013年7月至12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曹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108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82万元未能归还。
18、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缪**虚构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赵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75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60万元不能归还。
19、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缪**虚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林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30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77万元不能归还。
20、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徐某丙非法集资人民币20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未能归还。
21、2013年12月,被告人缪**虚构资金紧张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赵某乙集资人民币100万元,至案发未能归还。
22、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开典当行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田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300万元,至案发尚有195万元不能归还。
2014年4月18日,被告人缪**主动向**市公安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