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报价单一套。
(2)乙方须做好开工前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成品,及其它问题须以书面形式请客户签字后上报甲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工艺质量及材料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水、电等工程量需附有客户签字记录,并参加竣工验收结算。
(4)乙方需对甲方工程监理现场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单的要求,在限定的日期内完成,否则工程监理有权按照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罚款,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损失。
(5)乙方不得跨越甲方在客户手中拿取工程款,一经发现以所拿金额2倍处罚。
(6)乙方有权对甲方各级人员投诉,投诉需有文字性说明,且必须及时(写明事由、责任人损失情况及时间)。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人员须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现,若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乙方人员答不出公司名称或在客户、参观人员、物业人员、市场质检人员、客户委托的监理公司等人中交谈、询问中答不出公司名称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200元处罚。乙方的所有人员不能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好坏等原则性问题,严禁在任何情况下用第二、第三人称称呼甲方,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若出现一次,甲方将以200元/次给予乙方处罚,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8)乙方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齐全,须甲方协办的,费用自理,三证不全的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罚款额由乙方承担。
(9)乙方的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领导,及甲方在工程中对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问题及工艺要求,若乙方借故推辞不落实,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管理规定处罚。直至停止协议,停止协议后甲方不再支付该工程工程款。
(10)乙方工人技术必须过硬,并坚决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着装要求,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乙方野蛮施工,语言、行为粗俗的人进行工作干涉及辞退,若乙方对甲方管理者置之不理,甲方将以每人每天200元给予乙方经济制裁。
(11)乙方须遵守物业部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必做到每日清扫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1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严禁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暖气管线,否则后果自负。
(13)乙方因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乙方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14)工程竣工未移交客户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5)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