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某某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用于注册认证、宣传推广、介绍说明等相关资料及整体宣传营销构思与要求,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之真实、合法、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2.乙方在甲方付款并收到本合同第四条1款所约定的全部资料、信息并与甲方沟通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月完成基础服务事项:
5.甲方有权就策略、创意、设计等重大问题提供专业建议和决策,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定的内容。
6.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推广策略、创意、设计以及发布方案,并享有最终决定权。
7.甲方拥有所有视频创意设计方案实施的最终签发权。乙方制作完成策划案、创业文案、书面报告、短视频等工作成果后,应某某及时发送给甲方审核。
8.甲方某某于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须据此进行修改、调整(每件工作成果修改调整次数不超过3次)。
9.乙方须安排专人(策划、视频摄制组等人员),直接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及服务,并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
10.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服务成果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某某采用电邮、微信等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效率,方便未来查证。
11.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乙方并承诺赔偿甲方因本条前述证明文件不具备合法性或真实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