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 )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 )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