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工作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来开展,要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大局来开展,要紧密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来开展,要紧密围绕学校的教书育人工作来开展。
首先,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根据宁德市民政局和_宁德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党建和基金会的各项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金会内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基金会运行和发展过程,使基金会工作在新形势下更有效、扎实的开展。确保党支部有效引导和监督基金会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有效发挥党支部保证政治方向、推动事业发展、团结服务教学、促进学校和谐的作用。
其次,继续加强基金会内部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进一步形成民主运行长效机制;切实执行好信息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凡事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法定程序,杜绝个人专断;支持监事会依照章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形成内部监督约束有效机制;加强对本组织法定代表人的监督,激发法定代表人履职积极性,提升履职水平;强化信息公开,提升基金会公信力,优化基金会网页版面,使基金会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第三,要按照《_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等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依法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务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户,不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设账外建账、挂账,不设立"小金库"。各项收入除用于组织管理成本和其他合理支出外,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资产购置、变卖、报废处置等事项,履行章程规定的处置程序,不擅自处理。每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严格项目制度。依照《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今年本会要执行的项目共有16项,分别是(以收到的时间先后为序):
1、2022-2023学年"青蓝工程"——德育师徒结对,预计资金万元。
3、高中部"台达珍珠班"班主任工作补贴,预计资金万元。
4、2022-2023学年"青蓝工程"——教学师徒结对,预计资金万元。
5、2022-2023学年教学质量奖,预计资金60万元。
6、2022-2023学年初、高三毕业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预计资金150万。
7、2022-2023学年教研组常规量化管理与优秀教研组评选,预计资金万。
8、2022-2023学年优秀教研组长考核,预计资金万。
9、2023年宁德市民族中学与福安市民族中学、霞浦县民族中学、蕉城民族中学、福鼎市民族中学帮扶共建,预计资金20万。
10、高中优秀生奖励,预计资金115万,其中:
(2)高考优秀生考上约定重点大学支助学费预计15万;
(3)2022-2023学年高中2020级、2021级、2022级凤凰奖学金,预计资金60万。
13、富春校区四楼会议室新增电子屏,预计资金20万。
14、更换富春校区操场破损篮球架,预计资金10万。
16、外聘临聘及支教教师2021年9-12月的午餐补贴,需要资金12816元。
第五,基金会要与时俱进,根据《慈善法》,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教育慈善工作方法,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使工作思路和措施始终与中央决策保持一致,让慈善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民生。研究基金理财,增加基金收益 遵循市场规律,认真研究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盘活原始基金问题,大胆探索,规范运作,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第六,全面实行年报制度。按时在年报信息中如实完整填报基本情况、内部制度、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督管理,重点披露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通过年报制度及时发现自身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主动向理事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等信息。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公益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信息。
第七、自觉接受审计机关依法对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论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的"双随机"抽查、行政约谈等监管。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会同业务主管单位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有序规范基金会发展秩序,净化基金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