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放寒假的前一天,放学那会儿天还下着雨。又恰逢我值日,妈妈在门口左等右等不见我,于是就来教室接我了。当我们来到校门口马路上停着的车子旁边时,只听到妈妈小声说道:糟了!我抬眼看去,妈妈正随手摘下贴在车上的一张交通违停罚单。
妈妈一边唠叨,就你这个小子啊,就是改不掉磨叽,如果你稍微快点点,也不至于被扣分罚款吧。一边发动车子,随手将罚单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我满心不服地从前车座上拿过单子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宁波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单兼行政处罚告知书,浙BAV…号牌机动车辆的驾驶人:该车辆于2015年1月29日16时03分,在杨木碶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第2款规定,……。请您持本通知书在15日内,……。看到这里我心里腾地升起一种无法言喻的神圣感,再下面盖着鲜红的交警大队的公章和交通警察的印章,特别的醒目,给这片小小的一方纸增添了一份庄严,叫我不禁肃然起敬。
我呆看了一会儿,突然满心希望的跟妈妈说,妈妈你去跟警察讲讲嘛,我们至少有三个理由让交警叔叔收回这条罚款单,其一、这条路本来接孩子就可以停到4点钟的嘛,你不过超了三分钟;其二、下这么大的雨晚一点点也正常啊;其三、我们也不是故意要迟开走车子,这不是做值日嘛,有这么多特殊的原因应该可以不罚款的吧。
妈妈平静地看着我,轻轻地摇摇头并郑重地说道,傻孩子,法律法规怎可能是你想当然的啊?俗语说得好,"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虽然只超了三分钟,但罚款是应该的呀,交警没有错,他们这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精神不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吗?错得是咱自己,错了就要承担责任,勇于改正,还要时刻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啊!
是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罚单上已经清楚地写着16:03分违章停车了。更何况在我们这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社会,又怎么可以不讲法制,不遵守交通法规呢?我深深地点了点头,脸也一下子红了起来,仿佛什么都明白了,妈妈原本有些沮丧的脸荡漾开来。
寒假开始的第一天,没有下雨。在那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我陪妈妈一起处理好那张交通罚单,交好罚款,如释重负的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