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