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付货款(不作为定金):甲方预付____元,其余货款于乙方交货并由甲方验收完毕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甲方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销售、使用、许诺销售、出口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时,不会引发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如产生此类问题,则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在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2、乙方供应的货物在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出口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海关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在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愿意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付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七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微信、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地级市报纸公告送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