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经营假劣常规种子行为,但是部分经营户在销售蔬菜种子当中依然不规范的品种,执法人员对这部分产品的经营户做了限期改正和清退的要求,同时现场宣传《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使用说明》等相关法律法规。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及时发现禁限用农兽药违法销售、使用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大队按照《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怒农办发〔2019〕393号)文件要求,于1月1日至3月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5车次,对我市农兽药经营主体、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农药经营店28家次、兽药经营店11家次、规模养殖场3家次。未发现违规销售假劣农兽药行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全省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云南省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怒农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怒农办发〔2020〕61号)文件要求,大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50车次,检查种子经营店23家次、肥料经营店21家次、农药经营店60家次、兽药经营店40家次、饲料经营店71家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情况,对存在台账记录不全、无专柜销售、药品摆放不规范、与其他物品混杂销售等情况的经营户12户,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根据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_联合印发《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_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20〕20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局云南省公安厅转发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_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20〕27号)及《怒江州农业农村局怒江州交通运输局怒江州公安局转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文件的通知》(怒农发〔2020〕106号)要求,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炒猪"、违法违规调运等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确保恢复生猪生产安全生产环境,我市公路动物临时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对进出我市及经过我市的生猪调运车辆加强查证验物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严防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发生,截止9月11日两个防堵点共检查车辆609辆,检查生猪7096头。
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46车次,在××××市辖区内开展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兽药经销店31家次、化肥经销店29家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销店69家次。对部分摆放不规范、制度未上墙、销售台账记录不全的经营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怒农便签〔2020〕148号)文件要求,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农资市场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工作,通过全面的检查,我市25家农药经营、20家兽药经营店、23家种子经营店、26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店、16家水产养殖户均有证照。
全年各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责令涉嫌违法经营户限期按整改要求改正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