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医保扶贫相关政策,我中心坚持把精准医保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督导落实,持续推进,不懈努力,有效缓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负担。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达100%。大力宣传医疗保险政策,设立政策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印制万宣传册、单,并要求各医疗机构设置医保政策宣传台,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2、核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信息。我中心已将各县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信息与信息平台人员基本信息库进行比对,完善信息平台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标识,并将比对出错误信息反馈至各县区进行核查,及时更新错误信息,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
3、为确保医保扶贫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推进,切实做好医保扶贫工作,确保我中心所有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长以及扶贫干部全面了解扶贫政策,我中心开展并应邀在全市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长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完成数据测算,用数据支撑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本次政策调整后,确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普通门诊和住院普遍调高5%,乙类药品及项目个人自负比例由20%降至10%,两项政策。并明确了建档了贫困户在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再设起付线。
5、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工作。出台了***及***两个文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刻人员住院免收押金和"一站式"结算两项政策,近期已开展专项督导活动;多次与民政部门、人社局信息办探讨我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一站式"结算互联互动工作。
6、总额预付60%政策均已落实。我中心出台了***,并按照方案将住院、普通门诊、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预付款按照60%的要求拨付至各县区,进一步确保"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刻人员住院免收押金等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7、"10元85%"政策已落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联合人保财险兰州分公司向人社局信息办提出需求,落实了"10元85%"政策要求,同时确保人保财险兰州分公司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大病保险报销,落实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在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
8、50种重大疾病除在省级14家医疗机构正常执行并及时结报外,根据***等3部门***文件,将市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大病报销定点医疗机构。9、每周上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及健康扶贫相关情况工作责任清单。根据每周上报责任清单情况,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把"软指标"变为"硬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