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文件(含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同)主要发布我区对xxx、xxx、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措施和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部署。涉及对xxx、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全区行政事务、经济运行管理等工作,由区政府发文;涉及区级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区级各部门、各乡镇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报送制度。
(一)区级各部门、各乡镇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报告和请示,必须以上行文格式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办理,属于党委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党委(党组)名义报区委;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政府或部门名义报区政府。报区委的文件需区政府了解的,主送单位应为"区委、区政府";报区政府的文件需区委了解的,主送单位应为"区政府并报区委"。非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或直接交办,不得向领导个人报送文件。
先处理;属政府部门起草的,应送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先处理。区级各部门、各乡镇向区委、区政府报送请示,应一文一事,请示事项涉及其它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报送请示按谁主管就对谁行文的原则行事,不得多头报送,确需同时送其它机关的,应当以抄送形式。
(三)各级各部门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文件,必须符合《中国xxx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的相关公文格式要求。特别要规范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等,如签发人应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
(四)严格实行退文制并进行通报。对不按规定办理和报送公文的单位,通过纸质文件报送的,由办公室发出《退文单》退回,通过"公文交换中心"报送的文件一律拒签。对出现会签手续不全、越级报送、多头报送等问题的单位,一律拒签并登记备案,每季度进行全区通报,纳入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