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 合同》。
二、甲方对于与乙方解除合同,共支付 万元补偿金给乙方。该笔补偿金包括解除《 合同》的补偿及对乙方场地内所有设备设施转让的补偿费用,该补偿金分三次支付。补偿金付款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中国 银行,账号: 。
三、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第一笔补偿金 万元,乙方需在当日将场地钥匙交付给甲方,并清点财产,办理好相关交付手续。
四、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遣散员工、对租赁场地及场地内的装饰装修以及现有的所有财产,全部按现状交付给甲方。乙方除个人物品和员工个人财产外不得毁损、隐匿、带走其他任何财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价赔偿。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做好交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六、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交接。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的约定做好交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合同》仍然解除,每拖延一日,乙方按照原合同约定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接条件。
七、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补偿金 万元。
八、乙方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所有行政管理证照、办理所有注销手续后,乙方提供注销原件给甲方查验,并出具相关复印件给乙方存档,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三笔补偿金 万元。
九、根据《 合同》,乙方的租金已经缴纳至 年 月 日。现根据本合同,甲方同意退还 年 月 日至 月 日的租金,该阶段租金在支付本合同第三笔 万元的补偿款时一并退还给乙方。
十、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补偿金以外,不对乙方经营期间或交付、交接前后任何的债权债务及合同期间其他的.费用、保证金等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如有未结清债务、应当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从以上补偿款中予以扣除。如乙方有任何在经营期间的债务、甲方不得已代为垫付的,甲方具有对乙方的追索权。
十一、双方履行完以上相互义务后,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的债权债务关系。乙方以及乙方的其他利益关系方(包括但是不限于合伙人、合作伙伴、实际经营者等),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作出其他任何的经济补偿。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